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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4-09-14 09:59:5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XX]215号)文件精神,规范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街道办事处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企业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应明确社区组织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发挥社区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xx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xx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xx、副调研员xx担任。成员包括街办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以及社区居委会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社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xx街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综治办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社区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及时汇报防治工作的动态。

  2、应对防控组:由社会事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卫生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居委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3、宣传动员组:由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

  4、后勤保障组:由会计核算中心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日常工作措施

  一、社区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各社区、单位应有相应的部门承担本单位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二、社区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协助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1、监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2、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通报: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疫情应急响应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1、应急反应原则: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街道办事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本辖区各有关单位、社区居委会,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3)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3、应急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二、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信息系统

  各社区、单位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队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三、经费和物资保障

  街道办事处应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各社区、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四、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街道办事处负责并组织社区、单位、群众组织,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对社区居民广泛开展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我院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医院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稳定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负责本辖区、本院内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各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完成相对应的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动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快速应对能力和相对应的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凡门诊各科室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均要一边救治一边立即报告门诊部、公共卫生科。

  (二)凡各病区、急诊科室发现上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在积极救治的同时上报医务科、公共卫生科。

  (三)院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报后,急救人员及救护车要立即出动,积极抢救,同时要急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伤病员较多,需动用病区力量时,需报医务科批准并协调。

  (四)上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接报后要立即调查核实,立即报告院级分管领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有下类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在知道后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共卫生科、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的,公共卫生科在接报2小时内要将经调查核实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任何科室和个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本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政府主管部门发布。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制度及措施

  (一)由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三)疫情控制措施:采取紧急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等。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运转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的传染病要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6.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7.开展科研与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快病源查询和病因诊断。

  8.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六、物资储备

  我院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补充。

  七、法律责任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情节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四)拒绝接诊病人的;

  (五)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3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为科学、有效地处置我校突发传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传染病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的防治。

  2、组织机构

  学校由校长室、医务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人员组成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提供突发传染病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传染病。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班主任

  3、建立保障机制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能客观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3.1加强健康教育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健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3.2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值守、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校内、外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3.3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

  3.4加强师生体质锻炼,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3.5预警联动

  学校应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属地应急指挥中心、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的全天候畅通。

  4、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4.1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4.2应急措施

  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上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责任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内、校外和各种活动,课内、课外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病症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有异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街道办的部署启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

  4.3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4.3.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4.3.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4.3.3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

  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两小时以内,书面信息报区教育局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3.4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4.3.5采取消毒措施,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具体为: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5、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5.1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学校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上级汇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切实做好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和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规范,依靠科学,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日常管理组织

  由公共卫生科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时间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职责:负责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甲类及乙类甲类管理的疾病在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乙类、丙类在24小时内上报。并做好相 关健康教育工作。

  3.突发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小组

  职责:对原因不明诊断不清的新发传染病进行风险评估,分析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对突发急性传染病进行预警,提出隔离措施、合理治疗方案。必要时可通过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协助救治。

  4.应急处理机构

  临床科室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危重病人尽可能转送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监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四、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

  公共卫生科负责开展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苗头。

  2、预警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报告。

  3、报告

  公共卫生科接到责任报告科室、责任疫情报告员的报告或其他途径反映的突发传染病疫情情况后,详细记录疫情发生的地点、发现过程、病例的基本特征、主要临床表现、考虑的可能因素等内容,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根据情况下达指令,组织专家会诊,对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同时将情况报医院主要领导研究后,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东港区疾控中心和市卫计局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响应程序

  (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本院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 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诊疗处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转诊,配合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诊疗处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转诊,配合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3)病因不明的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暴发流行情况,推断传播方式、传染性强弱、致病力大小等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采取高一级的隔离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诊疗处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转诊,配合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5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和强化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事故紧急处置指挥体系、保障体系和防范体系,使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做到信息畅通准确、反应及时快捷、应急准备充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制订本预案。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1.分级

  根据《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具体分级标准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分级标准规定。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平战结合。

  2应急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能。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2.1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

  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常态管理和应急处置,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其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局承办。

  2.2.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政府可根据需要,以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组织架构为基础,设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具体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另行确定,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统一指挥。指挥部领导由区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

  2.2.3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需要,事发地街道、镇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区卫生局组织有关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

  2.2.4相关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略)

  2.3专业技术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服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3.1医疗机构:成立医院防病工作小组,规范医院工作流程;协助区卫生局成立区防病工作专家组;负责病人的现场救治、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2.3.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监测点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培训、指导。

  2.3.3区卫生监督所:协助区卫生局对事件发生地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各级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针对不同季节加强对多发病、有可能爆发流行疾病的重点监测,区卫生局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

  在区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及监测信息,及时发出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原则上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严重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可视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出调整。

  进入预警期后,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预防性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按要求实施应急处置。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有关单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a.区县级以上各级卫生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

  b.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c.各级卫生部门。

  d.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e.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教育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责任报告单位与个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口头向区卫生局、区应急办或相关机构报告。

  (2)区卫生局、区应急办或相关机构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警后,应立即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应急处置。迅速汇总和掌握相关信息,立即口头报告区政府及市卫生局。同时,各责任报告单位在1小时内尽快书面报告上级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3.3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3.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专用系统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的信息后,应逐级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区卫生局。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原则

  在区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按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分级响应要求,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认真履行相应职责,落实有关措施,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应急响应措施

  4.2.1区应急办(略)

  4.2.1区卫生局(略)

  4.2.2医疗机构(略)

  4.2.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

  4.2.4区卫生监督所(略)

  4.3应急响应终止

  按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执行。

  5保障体系

  5.1信息保障

  加强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公共卫生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工作,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及时向区政府、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信息。

  5.2专业技术队伍保障

  区疾控中心要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要求,组建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小组,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采集样品进行检验,采取消毒隔离、行政控制等措施;区卫生监督所要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各级医疗机构要组建专业性救援队伍,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实战能力,发生事故后,快速进行应急救治,转运病患,并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

  各支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必需的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5.3物资保障

  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食药监分局等部门相互配合,做好公共卫生事故预防、疾病治疗等所必需物资的储备、调用和供应工作。

  5.4资金保障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区政府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5.6法制保障

  按照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事,实现应急处置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加强卫生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5.7交通保障

  区建交委负责协调事故涉及相关区域的公交车辆改道、缩线、停驶等调度工作,有关街道、镇协助配合。

  5.8治安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现场治安警戒,事发地街道、镇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保障。

  6奖惩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和个人所在单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未按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评估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区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高君

  副组长:叶枫、龚建兰

  组员:丁春华、张冬林、张开明、周文浩、曹国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5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酒店宾客及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酒店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一、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组长:XXX(总经理)。

  副组长:总经理助理。

  成员:(质检部经理、客房部经理、餐饮部经理、保安部经理、人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现场值班经理负责处理。

  二、酒店公共卫生应急小组职责:

  1.负责设立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负责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电话:xxx。

  4.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善后协调处理。

  三、传染病事件应急措施:

  1.酒店公共场所要保持卫生洁净,空气流动更新。宾客接触设施设备及时消毒清洁。

  2.客房客用棉织品及易耗品一客一换,日常用品一客一消毒。

  3.当酒店公共场所发生疑是传染病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所在部门经理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aaaaa,由总机通知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4.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的同时,及时隔离疑是传染病区域,监控相关人员。必要时请酒店保安部人员协助完成。

  5.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送医就诊、是否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6.由当地卫生预防保健科查明事件真相,酒店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四、饮用水安全事件应急措施

  1.酒店向宾客提供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向饮用水供应商索要相关证件备查。包括饮用水及饮水机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批件、检测报告。

  2.向宾客提供的杯具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确保杯具洁净安全。

  3.当酒店发生饮用水安全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所在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报告,由总机通知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4.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密切关注相关人员,及时送医就诊。

  5.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xxx。

  6.由卫生监督所查明事件真相,酒店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7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加强合作、群防群控的原则。全校各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报机制,尽早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放射损伤、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多校区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多校区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多校区;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0人以上,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20人以上,或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9、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10、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单校区域内的,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校区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99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6、发生在学校的,经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二、xx师范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xx师范大学

  1、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xx师范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该小组是全校紧急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校办、宣传部、学工部、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爱卫会、成教学院、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根据事件情况选取相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医院(办公电话:xxxxx传真电话xxxxx)。

  2、主要职 责

  在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制订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教育厅、卫生厅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3、运行机制

  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工作。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成xx师范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二)全校各部门

  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部门正职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处置工作。校医院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实际要求,制定校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具体组织实施医疗救援工作,并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进一步的医疗救援工作。

  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

  (1)办公室,(2)全校各部门;

  责任报告人:

  (1)负责全校信息报告人员:

  (2)全校各部门指定的信息报告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1)初次报告

  全校各部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向办公室、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进行初次报告;

  学校在接到各部门的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教育厅和卫生厅等有关部门。

  (2)进程报告

  ①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办公室应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报告教育厅和卫生厅等有关部门。

  ②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办公室应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部和卫生厅等有关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办公室应将事件处置结果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报告教育部和卫生厅等有关部门。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二)信息

  领导小组可指派有关部门或专人在指定范围内通报信息,其它相关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向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任何信息。

  四、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所在校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在校内未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校区和各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本校区和本部门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全校内发生。

  1、各部门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或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或办公室或领导小组正副组长。部门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全程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报告。

  2、学校的应急反应

  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卫生行政部门;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校医院同时实施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五、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 ,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学校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责任追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应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提高各科室、各分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长负责制,由院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科室、各分院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各科室、各分院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工作,加强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兄弟单位的联系、协调、沟通和合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及职责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等级迅速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决定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卫生健康委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指导有关科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4、统一调配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交通工具、储备物资及相关设施、设备;

  5、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员队伍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医院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职责:

  1、组织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2、负责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设备的储备工作;

  3、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要求。

  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13个工作组

  (一)综合医疗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2、组织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

  3、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4、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二)院前急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及时派出急救车辆和人员,快速达到事故现场;

  2、对患者进行现场抢救,并按患者病情分别给予恰当处置;

  3、将患者快速转送到医院,同时做好途中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急诊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

  2、登记患者信息、分流患者。

  (四)重症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危重症患者的进一步生命支持;

  2、视患者病情,及时联系会诊、手术;

  3、合理分配、使用重症救治资源。

  (五)食物中毒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食物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2、合理分流安置食物中毒病人。

  (六)化学药物中毒医疗救治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化学药物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七)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

  2、对传染病人进行隔离,防止传染源的扩散和传播;

  3、及时上报疫情和传染病患者的救治情况。

  (八)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救治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创伤患者经初期处置后的医疗救治,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实施手术等治疗措施。

  (九)急救物品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药品、设备、血液制品等急救物品的应急储备工作;

  2、按照医疗救治需求,及时快速调剂急救物品。

  (十)疫情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市、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十一)院内感染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感染暴发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十二)后勤与安全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提供床褥、被服等后勤保障用品;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并及时向现场调运;

  2、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饮食供应;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十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采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的相关资料、信息;

  2、以减少恐慌、稳定群众情绪为目的,适时宣传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相关情况;

  3、宣传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人

  物和先进事迹。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各科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制度,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二)报告

  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日间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节假日和夜间立即报告应急办主任/副主任或总值班(内线xxxxxxxxx、外线xxxxxxxxx)。

  被报告人要立即对报告的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内容包括:事发地点、受伤人数、严重程度等。一经查实,要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四、应急处理

  (一)应急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各类突发事件按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院级重大事件)、II级(系统部门重大事件)、III级(科室内部事件),并决定启动何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处理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设施、设备等,果断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传染病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3、疫情流调组负责协助市、区疾控中心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传染病患者的登记及报告。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院内感染监控组负责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给予具体的技术指导,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发生。

  5、综合医疗救治组负责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进行病例分析与总结,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6、传染病医疗救治组负责对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7、急救物品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药品的供应。

  8、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必备的物资,维持良好的医疗秩序。

  五、法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面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随意评论或发布事件相关信息,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附则

  (一)各科室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9

  为确保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XX市政府和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描述

  (一)组织与领导

  组长: 刘长真

  成员:全体领导干部、班主任及保卫科人员

  全体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校级领导干部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

  中层领导干部代履行职责。

  校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学校在救援时用到医疗救护等其他应急救援机构时,学校应急指挥应该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当在某个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负责该问题的最高领导做出最后决策。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政教处要识别容易出现校内交通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口要切实贯彻《交通管制的规定》,政教处做好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做好教师的宣传教育工作。

  6、校医室常备一定应急医疗物资;教导处确保医生值班。

  7、值日领导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有事外出必须自己调班,否则不得离开。

  8、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领导干部、级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内电话畅通。各级部交一份学生家长通讯录复印件到学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三)启用应急预案的情况

  1、重伤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应急响应过程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教师员工、临时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和值班领导,然后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班领导和政教处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当天值班的领导干部

  成员:组织活动的领导、教师、级部主任、班主任、校医、司机。

  1、在场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教师员工、临时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或学生联系校长,校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和值班领导赶赴现场,德育副校长在赶赴现场的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并拨打110交通事故电话。校医到达后,马上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由校医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领导)。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政教主任组织级部主任和在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联络、教育

  组 长: 贾传海

  副组长: 贾辉

  成 员:级部主任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办公室主任和级部主任、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办公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孙京平

  成员:王新国、韩玉奎、级部主任、班主任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政教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文秘办主任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安全办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组长:刘长真

  成员:工会主席、上级指派的领导,事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0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 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 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1

  1总则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行动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行动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行动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出现人员伤亡50人以上,且死亡和危重人员超过5例,或者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我市需要省政府或有关部门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出现人员伤亡25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

  (2)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区)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出现人员伤亡10人以上、24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

  (2)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出现人员伤亡5人以上、9人以下突发公共事件。

  (2)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体系由救援领导机构、救援专家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在同级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所在地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3.1救援领导机构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要求,成立市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局、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救援领导小组职责:在市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市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有关协调工作。

  各县(区)要参照市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方式,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

  3.2救援专家组

  市和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行动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救援支持。

  3.3救援执行机构

  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执行机构由医疗急救中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组成,在市救援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其中,各急救中心(站)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治和伤员转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市中心血站负责保障医疗救援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3.4现场救援指挥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行动。

  4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应急响应分级及行动

  4.l.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Ⅰ级响应:

  ①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②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启动有关市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本行动方案。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救援执行机构开展现场救援行动,落实救治措施;根据需要及时派出救援专家支援各县(区)的医疗卫生救援行动;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机构和省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和反馈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情况;市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领导和指挥救援专家组、救援机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事件发生地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市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行动。必要时向省卫生厅请求支援。

  4.1.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Ⅱ级响应:

  ①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②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启动有关市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本行动方案。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对策和措施,供决策参考;指挥和协调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落实救治措施;根据需要及时派出救援专家采取支援行动;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及时救治、转送伤病员,实施疫病现场控制和卫生监督;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机构和省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和反馈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情况。按相关规定,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事件发生地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市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4.1.3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Ⅲ级响应:

  ①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启动有关市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或由县(区)政府启动县(区)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②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县(区)救援领导小组接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县(区)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救治伤病员,实施疫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及时向本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

  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较大事件报告后,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及时向全市发出通报。

  4.1.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Ⅳ级响应:

  ①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区)政府启动县(区)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②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区)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进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县(区)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现场救治行动,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

  市救援领导小组在必要时组织专家对事发地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进行技术指导。

  4.2现场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在接到救援指令后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响应级别和事件发生地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实际需要,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本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的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2.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信息报告和

  医疗急救中心、分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工作。

  4.5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

  5保障措施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是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

  5.1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畅通与共享。

  5.2急救机构

  根据保障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建设好xx市医疗急救中心,并完善急救网络。各县(区)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急救分中心。

  5.3化学中毒医疗救治机构

  确定xx市人民医院作为我市的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县(区)政府要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性医院建立化学中毒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5.4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组建xx市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人数不少于60人,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各县(区)也要组建县(区)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同级政府批准。

  5.5物资储备

  市卫生部门要提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用,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6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市医疗急救中心、分中心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7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交通、民航、海事、公路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技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急需进口特殊药品、试剂、器材的优先通关验放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市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市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警备区后勤部负责协调驻舟部队有关部门,根据军队有关规定,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和装备、器材,参与和支援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6公众参与

  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工作;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普及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方案制定与修订

  本方案由市卫生局组织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本方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本方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3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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