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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9-18 10:08:2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行为,培养和造就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岗位需求为依据的员工准入机制,逐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应按照公司定岗定编规定,统筹规划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于每年10月底前形成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提报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需求计划,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的使用、调剂和招聘。

  第六条公司坚持人员内部调剂的原则,内部无法调剂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的招聘与录用按照《公司副科以下人员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建立及解除

  第七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前,若公司有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以《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单》书面征求员工的意见。员工必须在收到通知单后的10日内明确答复,并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回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或员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或员工答复不明确的),则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

  第九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调出或自愿离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手续清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离职手续。

  与公司另有约定的人员,必须按协议履行完后,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专项协议(培训、借调、保密等),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四章员工的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员工培训按《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新录用员工必须进行岗前三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员工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管理按《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或《子公司考勤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员工薪酬、绩效管理等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建立员工考核评价机制,为优秀员工成长提供平台和晋升机会,具体执行《公司员工岗位定职、改职、提职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员工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员工定职及在公司内岗位变动调整,应按《公司员工岗位定职、改职、提职管理办法》程序执行。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由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各类社保及其它福利待遇的权利。

  3、员工享有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权利。

  4、享有国家、自治区政府规定的节假日休假的权利。

  5、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6、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有监督权。

  7、对公司公布的信息有知情权。

  8、对违法违纪的行为有制止和检举权。

  9、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的义务

  1、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应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3、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调动。

  4、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

  5、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

  6、发现隐患或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7、以公司利益为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六章奖惩

  第十九条公司实行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第二十条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改革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办法执行《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奖惩事项,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办法》等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有效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获公司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享受规定的物质奖励。

  员工有其他先进事迹或重大贡献,奖励由公司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奖励程序

  1、由员工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子分公司提出奖励申请,并附有关事迹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提交公司审批。

  2、对员工的奖励决定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奖励决定生效。对奖励有争议的,由公司工会牵头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定。

  第二十五条对员工的惩戒

  对员工的惩戒按照不同程度错误分为批评教育、待岗学习、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三种。其中待岗学习分为:待岗学习1个月、3个月、6个月。对待岗不足1个月的惩戒由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自行安排。

  一、批评教育:由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进行。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

  二、待岗学习

  待岗学习应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由所在单位安教科负责组织相关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安排相应岗位。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1个月:

  1、违反公司的劳动、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6个月内工作出现2次及以上差错(不含安全责任),不能胜任本岗位要求的;

  3、泄露公司信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在1000元—20__元的;

  4、一个考勤月份内,旷工半天者;

  5、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各种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造成损失在1000元—20__元的;

  6、酒后进入工作场所滋事,影响他人工作的;

  7、在明示危险场所违反规定的;

  8、经查实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9、其它违规行为公司认为须待岗学习1个月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3个月:

  1、待岗学习1个月期满后,对所犯错误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一年内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损失20__元—3000元的;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20__元—3000元的;

  4、在工作场所聚众赌博、斗殴、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5、经查实对同事进行恶意诬陷的,制造伪证的,故意制造事端的;

  6、旷工1天的;

  7、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各种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且造成损失在20__—3000元的;

  8、故意损毁文件、毁坏公物者;

  9、其他较大违规行为公司认为须待岗学习3个月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6个月:

  1、待岗学习3个月期满后对所犯错误认识仍不到位、态度仍不端正,一年内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假借职权,损公肥私,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数额在3000—5000元的;

  3、损坏、侵占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数额在3000—5000元的;

  4、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且造成损失3000—5000元的;

  5、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致公司受到损失3000—5000元的;

  6、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损失3000—5000元的;

  7、玩忽、擅离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3000—5000元的;

  8、连续旷工天数超过1天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9、其他严重违规行为但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

  (二)按国家《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惩戒的程序

  一、待岗惩戒程序

  (一)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负责调查,写出查证材料经当事人签字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公司按照惩戒审批权限作出惩戒决定。对员工的惩戒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示。

  (二)对员工的惩戒决定用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记入档案。允许受惩戒的员工申辩,员工对所受惩戒不服,可以向工会申诉。

  二、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办理程序:

  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调查核实相关事宜并提出意见报公司。公司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决定前,应事先将解除事由告知工会,工会认为解除合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单位纠正。公司在研究工会意见后,作出解除决定。解除决定应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惩戒期满,由其所在单位、部门、子分公司按管理权限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决定,考核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岗或另行安排岗位。员工重新获得岗位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与其他员工享有同等权利。

  第二十八条待岗学习期间及期满考核合格上岗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对各级人员弄虚作假、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的,从严惩戒。

  第七章员工内部退养

  第三十条员工内部退养政策原则上不予办理。

  第三十一条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在内退期间的待遇

  1、内退期间,公司予以发放内退生活费。内退生活费标准按离岗前本人岗位正岗工资标准的60%+工龄津贴支付,内退后不再享受绩效工资、其他奖金、交通补贴及生活补贴。

  2、内退期间,公司按规定继续为内退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金。

  3、内退期间,取暖费等按当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标准发放。

  4、内退员工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三十二条其他规定

  1、已办理内退的人员,在内退期间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2、内退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与其解除内退协议,并解除劳动关系。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要建立员工档案并实行分类管理。员工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严格按照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文本,应保存备查。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宁东铁字16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__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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